新浪汽车讯(通讯员 卢学民)6月3日,笔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公安交警部门的灾后重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积极展开。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四川公安交警部门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投入抗震救灾斗争,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确保通向重灾区各条“生命线”的畅通安全,为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和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人民群众、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一致肯定。当前,抗震救灾工作重点已经转入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公安机关的工作也由前一段时间的应急抢险救援转入道保障道路畅通、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上,因此,为了尽快恢复因地震中断的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并有条不紊地投入灾后重建,有效地指导重灾地区各级交警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首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受灾支队、大队将制定的灾后重建、加固、营房和警务装备等方案纳入当地公安机关总体规划和城市整体重建规划,纳入财政统一安排,并积极争取对口援建项目的落实,特别是严重受灾的都江堰、彭州、北川、平武、安县、江油、什邡、绵竹、汶川、理县、茂县、黑水、汉源、宝兴、青川、剑阁、松蟠、小金、利州、崇州、郫县、温江、大邑等23个县市(区)大队,所属支队要重点关注指导,使灾后重建满足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其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尽快恢复公安交通管理业务,要在地震后的一个月即6月12日前,恢复因受灾而停办的各项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因地震造成所队、业务部门减员的,各交警支队要统一调配补充警力;因房屋等基础设施受损且短期不能修复或需要重建的,要采取搭帐篷、建简易活动房等形式,尽快恢复办理业务。临时办公地点尽量设在灾区群众集中、通电通水、能提供公安网络支持的地点,设置醒目的标识向社会公告,以方便群众办事。
其三,针对恢复业务的相关内容,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出了要积极为灾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一是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向车管所提出延期办理有效期满换证或延期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申请,车管所应当准许;二是灾区群众被转移到异地安置的,可以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初次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和申请换领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受灾地群众因房屋倒塌致身份证件遗失、损毁的,在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业务时可凭临时身份证或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车管所与信息系统核对无误后予以受理;四是受灾地车管所科目一考试场地未恢复建成前,可安排申请考试人到市(州)车管所考试,摩托车考试场地毁坏或不宜进行考试的,可设立简易考场考试;五是机动车安全技术监测线损坏的,可实行人工检测,检测费用减半收取。
其四,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路面执法中仍然要强力保障抗震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区运输道路的畅通为重点,恢复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在路面管控中,对于参与抗震救灾的车辆(包括抢救、转运伤员的救护车、防疫车、运送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应急通行时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但是违法交通管制路段管制规定的,应当处罚。与此同时,各地要按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严格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地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道路安全畅通。
